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章 持续保障要求

第三十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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