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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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