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持续保障要求第二十七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重要信息系统的故障备份设施和灾难备份设施,保证业务活动连续。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