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