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监督检查事权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