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