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定期对检查人员开展培训与考核,提升检查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