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第二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安排补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