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七条

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检查要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除飞行检查外,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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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