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第二十七条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检查要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除飞行检查外,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