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要点

第十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国家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检查要点表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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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