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六条第二章 运营人的安保要求 / 第一节 航空安保机构和航空安保方案第六条运营人应当根据本规则制定航空安保方案。 运营人应当有航空安保机构或者航空安保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本规则和航空安保方案的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