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在运输机场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特别要求 / 第三节 开展不定期载客运输活动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

旅客不得携带《目录》中所列禁带物品进入机场控制区。需要携带《目录》中所列限带物品的,应当提前向经营性运营人申报,经其同意后方可携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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