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对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承担监管责任。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与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等共享银行保险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提供支持。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对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承担监管责任。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与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等共享银行保险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