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与恢复和处置计划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能够及时收集、报送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认可、演练以及可处置性评估等所需的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