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可处置性评估。

可处置性评估是指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等是否适应实施处置计划所开展的持续性评价活动。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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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