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备案。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