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融资性担保行业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履行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责。 全国性的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接受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