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