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第三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债权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