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包虫病患者救治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承担项目定点医院技术评估、抽查外科救治患者病案审核治疗合规性、会诊和处理疑难病例、指导开展诊断治疗和治愈研判、培训专业技术骨干等任务。

连续三年平均每年项目外科治疗手术量在50例及以上的地市,应当成立地市级技术指导组,负责审核辖区内外科救治患者病案治疗合规性、会诊和处理疑难病例等。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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