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绩效评估

第三十五条

各项目省(自治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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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