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第八章 绩效评估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对包虫病患者救治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加强情况交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专题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