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八章 绩效评估
第三十二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技术指导组,每年抽查10%-20%在上一年接受外科救治和药物救治的患者,对手术治疗效果、服药依从性、随访管理等开展绩效评估。
各省(自治区)每年抽查患者人数不少于500人(其中应当包含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抽查的患者人数)。全省(自治区)救治患者人数少于500人者,抽查全部人数的50%。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绩效评估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技术指导组,每年抽查10%-20%在上一年接受外科救治和药物救治的患者,对手术治疗效果、服药依从性、随访管理等开展绩效评估。
各省(自治区)每年抽查患者人数不少于500人(其中应当包含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抽查的患者人数)。全省(自治区)救治患者人数少于500人者,抽查全部人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