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五章 患者随访管理第二十条县级疾控机构组织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每6个月进行一次B超复查,每年检查一次肝肾功能。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治疗效果评估,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