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包虫病患者是指按照《包虫病诊疗方案(2017年版)》(国卫办医函〔2017〕559号)诊断的患者。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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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