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四章 外科治疗住院管理与费用补助第十六条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定点医院可以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请技术指导组专家进行会诊。患者出院时,主管医生应当认真交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