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承 兑第十三条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承兑业务应当纳入存款类金融机构统一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框架。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