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承 兑第十二条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承兑的担保品应当严格管理。担保品为保证金的,保证金账户应当独立设置,不得挪用或随意提前支取保证金。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