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在本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规定补办有关手续。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