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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