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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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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等4家单位生产的鸡传染性喉气管炎活疫苗(CHP50株)等4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并发布尼卡巴嗪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以及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尼卡巴嗪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

附件:公告7号

说明书和标签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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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号全文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