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