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