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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