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办法从1995年4月1日起执行。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