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九条

储蓄国债(凭证式)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记名办法参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办理,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相关业务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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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