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八条储蓄国债(凭证式)是附息式国债,自购买之日开始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加计利息。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