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