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对承销团成员的储蓄国债(凭证式)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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