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发行兑付管理
第二十七条
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挂失补办和开立财产证明时,可以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其中,提前兑取手续费率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发行兑付管理
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挂失补办和开立财产证明时,可以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其中,提前兑取手续费率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