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发行兑付管理第二十三条承销团成员应当按每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文件规定的时间、收款账户及缴纳方式,及时、准确、足额缴纳发行款。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