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十八条

承销团成员可以按照《凭证式国债到期资金约定转存业务工作指引》(银发〔2016〕206号文印发)的有关要求,为投资者办理约定转存业务。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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