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

储蓄国债(凭证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销售,其他销售渠道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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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