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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