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九条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执行本行业的专业技术条件、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