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式主要包括监督抽查、投诉处理、办理备案、接收书面报告、行政处罚、记录公告等方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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