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机构规定,建立健全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合作机构管理、代销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投诉和应急处理、客户信息保护等。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机构规定,建立健全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合作机构管理、代销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投诉和应急处理、客户信息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