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代销产品存续期管理
第四十八条
代销产品存续期内,出现可能对客户权益或者投资收益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形时,商业银行应当督促合作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代销产品存续期管理
代销产品存续期内,出现可能对客户权益或者投资收益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形时,商业银行应当督促合作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