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会同合作机构为销售人员持续提供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符合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机构的要求。代销新产品的,需开展销售前培训;未接受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销售人员不得销售该类产品。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培养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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