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客户关注代销业务规则和收费标准,代销产品的发行机构、产品属性、主要风险和风险评级情况,以及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信息。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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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