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代销产品准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产品情况,对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结合本机构的客群特征、销售渠道、销售人员、信息系统等情况,形成独立、客观的准入意见。
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尽职调查应当综合考虑产品结构、投资标的、投资策略、投资管理团队、风险管控措施、本产品或者同类产品过往业绩水平等因素。
对保险产品的尽职调查应当综合考虑产品类型、产品保障责任、保单利益水平等因素。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甄别,防范合作机构让渡主动管理职责,为其他机构、个人或者资产管理产品规避监管要求提供便利。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